一、对进入现场的钢管支架构配件的检查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钢管支架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2.、应有钢管支架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3.、进入现场的构配件应对管径、构件壁厚等抽样核查,还应进行外观检查,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程规定;
4.、如有必要可对支架杆件进行质量抽检和试验。
二、模板支架应按以下分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模板支架搭设前;
2、超过8m的高支模架搭设至一半高度后;
3、达到设计高度后应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收;
4、遇6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后特殊情况的检查;
5、停工超过一个月恢复使用前。
三、模板支架应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模板支架设计及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对模板支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模板支架应按施工方案及本规程相应的基本构造要求设置斜杆;
2、可调托座及可调底座伸出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必须符合设计限定要求;
3、水平杆扣接头应销紧;
4、立杆基础应符合要求,立杆与基础间有无松动或悬空现象。
四、对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连墙件应设置完善;
2、立杆基础不应有不均匀沉降,立杆可调底座与基础面的接触不应有松动或悬空现象;
3、斜杆和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要求;
4、外侧安全立网和内侧层间水平网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5、周转使用的支架构配件使用前复检合格记录;
6、搭设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应及时、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