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柱、烟囱、筒仓等不另计算脚手架的工程量。
2、同一建筑物具有不同高度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工程量。
3、石砌墙体:凡砌筑高度超过1m的,按外墙计算。
4、建筑物内墙: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表面(或山墙高度1/2处)的砌筑高度在3.6m以下的,按里计算;砌筑高度超过1m的,按外墙计算。
5、建筑物外墙: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砌筑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单排盘扣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15m以上,或虽不足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或采用竹制的,均应按双排计算。
其中,檐口高度是指建筑物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有女儿墙算至女儿墙顶面,带挑檐者算至挑檐下皮。前后檐高度不同时,以较高者为准。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工程量。
6、储水(储油)池、大型设备基础:凡其宽度超过3m的,其底面积应计算。
7、围墙:凡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在3.6m以下,按里计算;砌筑高度超过3.6m的,按单排计算工程量。
8、计算内、外墙时,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面积。
9、砌筑储仓:按双排计算。
10、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柱、梁或砌筑砖柱的脚手架,均按双排计算工程量。